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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選擇本願念佛集》的一個錯誤發佈日期2005/02/18


        法然上人的《選擇本願念佛集》,一開始,就引道綽禪師的《安樂集》之語,建立「往生之業,念佛為先」之義。第三章又立:「彌陀如來不以餘行為往生本願,唯以念佛為往生本願」。但是在最後一章,卻引用傳記,說不能依止善導大師之外的其餘諸師,包括善導大師的師父道綽禪師。理由是:道綽禪師最後經過其徒弟善導大師的指導,舉行了三次懺悔,才得以往生。

        原文是:「綽歎其深詣,因請入定,觀當得生否?導即入定,須臾報曰:師當懺三罪,方可往生,一者師嘗安佛尊像在檐牖下,自處淨房;二者驅使策役出家人;三者營造屋宇,損傷蟲命。師宜於十方佛前懺第一罪,於四方僧前懺第二罪,於一切眾生前懺第三罪。綽公靜思往咎,皆曰不虛,於是洗心悔謝,訖而見導。即曰:師罪滅矣!後當有白光照燭,是師往生之相也。」

        這段文字有犯了兩個「自相矛盾」之過。一是,前已依道綽禪師之語而立義,後又說,不能依道綽,自相矛盾。二是,法然上人引此故事,證明往生不是只以念佛為因,而須以輔以「懺悔」,亦即以「餘行」為往生因,違反了第三章所立的宗義。

        此一錯誤,《慧淨法師書信集》亦已經指出。

        原文是:「《選擇集》第十六章所引《新修往生傳》(宋.王古輯)善導入定為師決疑之事,此事非實;論道綽禪師於貞觀三年四月八日已自預知時至,且化佛住空,天花下散,告以‘淨土堂成,餘報未盡耳。’(道宣.宋高僧傳)何請徒決疑之有?此乃王古之訛。只要稱名念佛便已具足‘歎佛、懺悔、發願回向、莊嚴淨土’等四種功德,不必別用懺悔之法。」

        慧淨上人亦是以法然上人《選擇本願念佛集》所立宗義,反駁法然上人《選擇本願念佛集》中的一項錯誤。


 
溫金柯
二○○五年二月十八日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