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淨簡介

現代淨土宗的戒律觀發佈日期2007/09/22


一、前言
 
        李元松老師領導的現代禪教團,對於佛教戒律的看法及實踐,筆者以前有〈現代禪的戒律觀〉一文詳論。李老師於2003年往生前,終止《現代禪宗門規矩》的制度,將「現代禪菩薩僧團」改為「彌陀共修會」,足見轉入淨土信仰之後,在戒律方面的作法有所改變。

 
        早期的現代禪教團,在以禪為主的教導中,李老師很早就鼓勵弟子早晚誦讀〈淨土發願文〉並稱唸佛名。記得李老師當時曾對筆者說過,如果專修淨土宗的話,淨土信仰的實踐要點是「持戒念佛」。戒律對於淨土信仰的實踐,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。然則,在改變《宗門規矩》制度之後,現代化的淨土信仰者應當如何「持戒念佛」,應當是一個可以釐清的課題。
 
        師往生後,吾人整理閱讀李老師以淨土信仰為核心的著作,重新認識並實踐李老師的現代淨土信仰,對此課題漸有會心,只是尚未有因緣寫出。
 
        近日聽聞有相識的同修,隨學其他法門後,將參加「受菩薩戒」的儀式。以此因緣,頗引起一些隨想,覺得可以從「現代淨土宗」的角度,呈現李老師的戒律觀,乃成此文。
 
二、受戒的原始意義:「德行」與「團體規約」

        筆者在〈現代禪的戒律觀〉中,曾經說明,李老師主張對於來自古代的戒條,一律束之高閣,現代人當持守的是「現代人的戒律」。李老師這一主張的根本原因,在於印度古代的戒律產生於特殊的時間環境下,其中大多數具體的戒條,在時空變異下,根本無法持守。對於戒律的態度,應當取其精神加以延續,對於具體的規定,不能被古籍所拘泥。

 
        若論其原始精神,「受戒」在佛教中的意義是:加入佛教的教團,成為其中的一個成員,並因此接受這個團體在「德行」上的期勉,或「生活規約」上的約束。聲聞佛教信眾所持受的戒律,如比丘戒、比丘尼戒、沙彌(尼)戒與一般居士的五戒,都可以這樣理解。
 
        後起的印度大乘佛教,在聲聞戒之外,提出了「菩薩戒」的概念。據印順法師在《初期大乘佛教的起源與開展》一書的研究,最早的「菩薩戒」就是「十善」,也就是:「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綺語、不惡口、不貪、不瞋、不痴」,印順法師認為就是印度古代社會對於德行的原則而已。
 
        後來,大乘菩薩戒的內容又有舖陳,在文本的形式上,模仿聲聞戒,作了詳盡具體的規範,但是也有稍許不同的意義。譬如,受菩薩戒時,不同於受聲聞戒時自誓「盡形壽(這一生)」受持,而是「盡未來際(以後生生世世)」都要受持。又譬如,受聲聞戒,必須在團體中,由師長證明才算數,而受菩薩戒,因緣不具的,也可以在佛前發願受持即可。這兩個特色,都顯示出「菩薩戒」不純粹是「佛教團體的德行要求與生活公約」,而同時還具有(相對於團體的)「個己性」和(相對於現實生活的)「超越性」。但無論如何,由於它在內容上,同樣是以眾多的戒條,對於信眾的行為作出了具體的規定。因此,這種後起的菩薩戒本,也具有受限於印度特殊時空環境的問題,不是今人能夠,或必須完全持守的。(漢傳佛教盛行的菩薩戒本《梵網經》,學者通常認為是漢人所製作的疑偽經,則難免又有中國古代社會環境的因素於其中。)
 
三、今時世俗佛教的「受菩薩戒」

        戒律無法被完整地持守,但在佛教的傳統上,卻又往往標榜受戒、持戒的功德。這是極大的困擾佛教史的問題。因此,不同的佛教傳統中,各國的古德有不同的新方便。除了前述「菩薩戒」的出現與流變之外,還有一些影響較為深遠的作法,如漢傳的禪僧百丈懷海(720-814年),立下了「叢林清規」,日本天台宗祖師最澄(767-822年)則改變漢傳佛教「大小戒兼受」的傳統,而採取「單受大乘圓頓戒」的作法,都是著名的例子。

 
        而在當今的漢傳佛教,採取的是另一個策略,那就是中華文化慣有的「說一套,做一套」惡習(中國大陸近年發明一個名詞「潛規則」,來指稱這一現象)。一方面,大家心知肚明,所受的戒條不能持守,也無須完全持守,只要自由心證的選擇可以持守的來持守即可,但是另一方面又設計出繁瑣莊重的受戒儀軌,標榜受戒、持戒,作功德想。在此情況下,大多數人不但不以為意,卻以這種虛擬的受持戒律的方式自鳴得意,睥睨四方。君不見,一些漢傳佛教徒在署名時,前面還特意加上「菩薩戒弟子某某」等字樣,來標示其曾經參加某一儀式之後,就能擁有異於一般佛教徒的殊勝。
 
        基於以上的原因,筆者認為,在當今的漢傳佛教氛圍中,「受菩薩戒」有可能透過這一「個己性」「超越性」的戒律的受持,而使其修道之路邁入一個新的里程碑,但也有可能由此陷入漢傳佛教「表裡不一」的矛盾中,而不自知。
 
四、日本淨土教的「無戒」

        前面提到日本傳教大師最澄的戒律改革思想,據傅偉勛教授在《大小兼受戒、單受菩薩戒與無戒之戒——中日佛教戒律觀的評較考察》一文的研究,經過日本淨土教法然與親鸞二位祖師的轉折,最終發展為「建立絕對他力意義的『無戒之戒』傳統。」

 
        傅教授引述親鸞的話:
 
        親鸞又說:彌陀本願不擇老少善惡,唯信心為要。誓願本為罪惡深重煩惱熾盛之眾生所立。相信本願,不須其他善行,因無可勝念佛之善故。惡亦非可懼,無可礙本願之惡故也。
 
        但是,傅教授又指出:
 
        親鸞晚年聽到他的兒子慈信房(善鸞)在關東地區弘法之時,由於曲解他的念佛原義而導致「造惡無礙」(既然念佛即得往生,則不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一概無妨)等邪說謬論,極為痛心而斷絕父子關係。
 
        傅教授認為,之所以造成這樣的錯誤,乃是因為「無戒之戒」:「乃屬不可思議的勝義諦事,與分別善惡對錯,故屬世俗諦層次的傳統戒律並不相干,也無衝突可言。……原先勝義諦層次的『無戒之戒』被後世佛教徒所誤解或曲解,逐漸流於純世俗意味的完全『無戒』,實非親鷥當時所能預料之者。」
 
        傅教授的批判是一針見血的。今天這種混淆或曲解,在一部份受日本淨土教影響的台灣佛教團體中,仍然同樣存在著。但筆者認為,出現這樣的問題,與其歸因於親鸞聖人,不如將最終的源頭,歸於法然上人「唯立念佛一行」,其他佛法一概「捨閉擱拋」的態度。因為在此一態度下,戒定慧三無漏學,乃至世出世間一切善行,都被斥為「雜修雜行」,反而障礙了往生。佛教演變至此,不能不令人嘆息。
 
        前面說過,信徒受戒的原初意義是:「加入佛教的教團,並因此接受這個團體在『德行』上的期勉,或『生活規約』上的約束。」對於那些視「戒律」為「雜修雜行」的日本系淨土宗團體,我們可以反問他們的是:「難道除了稱名唸佛之外,你們有團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約嗎?你們對於信徒的德行,有沒有起碼的期勉?」如果答覆是肯定的,那就不能說「戒律」屬於「聖道門」或「雜修雜行」。因為,你們也不能沒有那樣的東西。
 
五、「叢林清規」與現代戒律

        在戒律改革的策略上,李老師創設「宗門規矩」的態度比較接近百丈懷海的作法,那就是一方面把古代印度時空下制立的傳統戒條「放入括號」,另一方面務實的建立符合當時當地環境的新規約。農禪合一的「叢林清規」與現代禪的「宗門規矩」都可以這樣看。

 
        這樣的策略可以說是更符合佛教戒律的原始精神。
 
        佛教戒律在「德行」方面的期勉,從經典中看到的,主要強調的是對眾生「不害」,進而「慈悲救護」;在「生活規約」方面的約束,主要著眼於團體的清淨無諍,避世譏嫌等等。掌握這樣的精神,唐代的禪宗叢林,可以不再依據「律寺」規矩,而創設新的「清規」,作為攝僧共住的新制度,而完全沒有背離佛法。
 
        李老師的戒律觀,主要的特色,是無論在「德行的期勉」和「共住的生活規約」方面,都強調「現代精神」的發揮。李老師在〈不安的原因與解脫的原理〉重印單行本寫的「前言」中這樣說:
 
        不論真理是什麼,既生乎當世,即應順應時代精神,尊重世間智者共識,且將一干諍論暫時擱置,而以恪盡職責、照顧身旁周遭的人為先,並做一個有品有格、理性寬容的現代人。繼之於日常傾宇宙之力活在眼前一瞬,淬煉平靜如水的定心和剛硬如鐵的意志。當學佛人具備這些涵養,歷經此番鍛鍊,人生已很少有足以擊倒他的刺激,或不敢面對的問題,至此方擁有堅實的人生。之後才各自去追求所宗仰的宗教境界——或老實念佛,或止觀雙運,或修四念住,或只管打坐……。
 
        在這一段話中,李老師清楚地表述一個想法,那就是「戒」與「定」是共世俗的真理,無論是否追求宗教「出世間」的境界,可以先具足這方面的涵養。
 
        這樣的分辨是極為重要的。如前引傅教授的論點,無法辯別「世間善」與「出世間善」的關係,是日本淨土教末流的戒律觀產生流弊的原因。能夠分辨二者的關係,才能確知:「雖然信自身是罪惡生死凡夫,無一善可取」,但是仍然必須「以恪盡職責、照顧身旁周遭的人為先,並做一個有品有格、理性寬容的現代人」,二者是同時並存的。
 
        李老師這裡說的:「以恪盡職責、照顧身旁周遭的人為先,並做一個有品有格、理性寬容的現代人。」可對應於佛教戒律中對信眾在「德行」方面之期勉的內容,而具有現代性。
 
        在「團體生活規約」方面,李老師前有《佛教現代禪宗門規矩》的施設,而在往生前取消。李老師在2003年淨土九講中,設想的往後以念佛為主的教團,是一個團結、無諍、相互體諒、相親相愛的教團;是成員之間地位平等,都是彌陀的信者的教團。李老師教團取消現代禪教團制度後,成立的「彌陀共修會」,將它分為若干小組,相對於原來的教團制度,組織上比較自由鬆散。
 
六、現代淨土宗的受戒儀式

        傳統的漢傳佛教的戒律觀中,有一項不好的觀念,就是「於受戒持戒生功德想」。相對於此,李老師的現代戒律觀,經常說的就是「行所應行,並無功德」。因此,他無須也不會像傳統佛教徒那樣標榜自己是「菩薩戒弟子」云云。在此情況下,「持戒念佛」也可以轉譯為李老師的另一句法語,即:「行所應行,南無阿彌陀佛。」

 
        李老師生前領導的現代禪教團,是一個幾乎沒有儀式的教團。因此,雖然有「現代禪的戒律觀」,卻沒有「現代禪的受戒儀式」。筆者認為,簡要而如實的儀式,並非全然不可取的。如果將來現代淨土宗的教團,覺得也可以舉辦「受戒儀式」的話,那麼,我認為,在佛前,在大眾中宣示以「不違背法律、不傷害他人」為前提,進而「以恪盡職責、照顧身旁周遭的人為先,並做一個有品有格、理性寬容的現代人」相期勉,在我們這樣的時代,並不是完全沒有意義的。
 
        因為在佛教中刻意地提倡現代意識,以培養信徒成為現代化的人格者,對於佛教的健康發展,和對社會的貢獻而言,都是很重要的一門課。
 
        因此,筆者認為,若有認同李老師的戒律觀,並願意受持現代戒律的人,如果因緣不具,不能在大眾中舉行受戒儀式,而在佛前如是默禱,受此現代的戒,也是可以的。如果三五同朋,同見同行,互為善知識,一起在佛前舉行受戒儀式更佳;同時還可以自訂團體規約,成立自己的「彌陀共修會」。
 
七、結語

        採用新的受戒儀式,誦念和過去不一樣的受戒內容,有些傳統佛教的人可能會如是譏評,說這樣的作法太過僭妄。但是回顧整個佛教史,突破傳統佛教戒律的困局乃是許多有心人士的共識,尤其是漢傳佛教,印順法師在〈泛論中國佛教制度〉一文中說:「佛教在中國,可說教義(法)有著可讚美的一頁,而教制──律制是失敗的。」在這樣的傳統下,開展新的、既合乎佛教戒律原意,又合乎時代精神的嘗試,乃是必然的一步。這也是「行所應行」的一種吧!
 
(溫金柯)